据湖北省民政厅消息,近年来,蕲春县注重政府财力向民生倾斜,2012年,全县民生总支出达13.5亿元,占财政总支出的75.16%。其中,教育支出4亿元,农业支出1.9亿元,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5752万元,廉租住房建设1956万元,农村危房改造投入2892万元,进一步改善了人民群众的就学、就医、住房困难。
  据悉,该县实施“八大惠民行动”,全面加强社会保障工作,不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,完善社会救助救济制度,为60岁以上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7000多万元,为43万城乡居民办理了养老保险,发放城乡低保、农村五保、孤儿保障金1.3亿元,初步建立起由财政负担的政府保障体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