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湖北民生广场商务有限公司(商贸购物中心)形象标识应征作品评选结果的公示
一、轮评选入围作品(4个),按得分顺序排列:
名: 设计者:王小军(湖北省蕲春县)
第二名: 陈聪荣(福建省厦门市)
第三名(并列2人): 设计者:陈一雄 (福建省厦门市) 陈聪荣(福建省厦门市)
二、第二轮评选胜出作品
设计者:王小军(湖北省蕲春县)
对以上作品如有异议,请速告知我单位。公示7个工作日后,如无异议,请作者与我单位联系,对作品进行适当修改,并领取奖金。终获选采用的作品奖励8000元,其它3个入围作品各奖励2000元。奖金不重复领取,奖金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。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归我单位所有。
联系电话: 18671388146(余) 0713-7222912(蕲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)
电子邮箱:qichungx201110@163.com
湖北民生广场商务有限公司(商贸购物中心)形象标识征集办公室 2012年7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