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影院改造地块位于漕河大道与体育路交汇处,该区域经县“四大家”会议和县规委会确定为旧城改造范围,用地红线图于2013年9月23日经县委会审批通过,确定的总用地面积40279.3平方米(约60.42亩)(见附图),现将此用地红线图向社会予以公开。